2009年东渚中学入学政策公示

 

一、2009年东渚中学施教区范围:东渚镇范围内所属村及居民区

二、免费教育的相关规定:

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规定,积极落实免费政策,做好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。

(一)免学杂费的规定:

1.免费对象包括:(1)公办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;(2在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(含外来工子弟学校)就读的,符合下列条件,享受免费政策:A.农村户籍;B.符合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政策;C.监护人具有稳定住所、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来源。

2.免费项目包括:原“一费制”规定的杂费(含电教费130/学期·生)、信息技术费(30/学期·生)、讲义费(15/学期·生)。

3.现有收费项目为:原“一费制”规定的作业本费(11/学期·生)和“服务性收费项目”的社会实践活动费(120/学期·生)

4.根据国务院(国发〔200825号)文件规定,明确外来人口子女与当地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,取消义务教育杂费、借读费。对就近入学或由教育部门安排的外来人口子女,不得收取捐资助学

(二)免费教科书的规定:

免费发放教科书对象:①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所有学生;②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民办学校(含批准的外来工子弟学校)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。

免费提供教科书范围:①国家、地方课程规定的教科书;②部分学科随教科书出版的补充习题册;③英语磁带。

三、学校入学咨询服务:

咨询电话:66891770—2005;联系人:朱老师;开通时间:2009515日。